本报记者 杨晓晶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品牌数量快速增长,品牌效益显著提升,但我国农业品牌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问题依然存在,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仍有待提升。为加快农业品牌打造,充分发挥农业品牌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决定启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通知明确,到2025年,聚焦粮油、果蔬、茶叶、畜牧、水产等品类,塑强一批品质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知名度美誉度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推介一批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
夯实品牌培育基础
通知要求,持续提升供给质量。加快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高质量供给筑牢品牌根基。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打造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标准化生产,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脱贫地区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打造知名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优良品种选育,推动品质分级评价,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加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品牌农产品品种创新能力、精深加工能力和流通供应能力。
培育壮大品牌主体。采取政策引导、项目带动、环境优化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产品和服务品牌,强化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引导品牌主体以消费者为中心,筑牢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做强创新链,提升产品价值和服务效益。指导品牌主体提升品牌规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监管保护等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品牌。鼓励农垦系统培育壮大中国农垦品牌。
加快品牌标准制定。加快农业品牌标准化建设,引领品牌主体运用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开展品牌创建。推动农业品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建立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评价标准和管理规范。鼓励制定农业品牌地方标准,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发布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相关企业标准。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提升农业品牌建设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
提升品牌营销能力
通知提出,推动营销业态创新。创新营销场景,鼓励设立品牌消费体验馆、新品发布中心、创意设计坊、电商直播基地、产地品牌创新工场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营销场景。加强数字化营销,用好网络购物节、平台促销活动、云展会等营销形式,实现消费者触达和销量双提升。引导品牌主体统筹布局线上线下渠道,根据产品品质和价格分等分级,有针对性地与供应链平台、新零售平台、电商平台、大型农批市场等开展合作,推动品牌农产品从“跑量销售”到“优质优价”。
提高品牌推介能力。支持品牌主体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展示推介活动。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精品品牌发布和推广活动。鼓励依托采摘节、文化节等农业节庆活动推介农业品牌。加大品牌海外推广,在重要节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巡展推介。加强与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国际研究机构、国际商协会等交流,积极对接RCEP,推动农业品牌国际合作。
增强品牌传播能力。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策划品牌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报道,讲好农业品牌故事,提高农业品牌传播声量。鼓励网络新媒体开展农业品牌推广,采用图文、话题互动、视频、直播等形式多渠道、跨圈层传播。鼓励利用新型户外媒体开展品牌宣传。推动与海外媒体合作,建立品牌农产品传播矩阵,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国际影响力。借助中国品牌日,组织开展品牌宣传、品牌交流、品牌推广等活动。
强化品牌文化赋能。推动农业品牌与文化融合,深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推进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饮食文化、节庆文化、乡风民俗等元素融入农业品牌,提升农业品牌文化内涵。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品牌博物馆、品牌档案馆等,展示品牌历史和文化,宣传品牌价值。鼓励农业品牌与艺术创意结合,开展跨界融合,推动农产品包装、设计和营销升级。鼓励举办品牌文创活动,开发文创产品,活跃农业品牌创新创意氛围。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品牌专家队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专业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作用,支持开展基础研究、营销推广、人才培养、监管服务等工作。开展农业品牌市场消费研究,建立科学规范、具有公信力的农业品牌跟踪评价机制。搭建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做好信息服务、业务交流、品牌展示和消费索引,打造农业品牌综合服务窗口。
加大出口服务指导。持续跟踪全球农产品贸易发展和营销推广动向,研究和评估相关国家农业品牌政策设计和执行效果。指导品牌主体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做好RCEP涉农政策对接,协助品牌主体用好用足成员国降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政策红利。开展农业品牌海外消费调查,指导做好国别政策、国际贸易规则等解读,促进品牌农产品国际贸易。
推动数字化建设。引导品牌主体运用数字技术,优化管理服务,完善业务流程,推进品牌管理、市场监测、展销推广全流程数字化。做好与质量认定、安全追溯、诚信管理等平台对接,推动信息互联共享,掌握品牌发展动态,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为品牌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营造品牌消费环境
提振品牌消费信心。做好品牌宣传推广,强化诚信意识,传递健康消费理念。发布品牌消费索引,激发消费意愿,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品牌农产品消费。支持品牌主体围绕市场消费趋势提升品质、创新设计、改进服务、扩宽渠道,打造新产品,培育新卖点,激发消费潜力,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
鼓励扩大品牌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结合,支持打造精品品牌市场专区、商超专柜、电商专馆、自媒体直播间等,促进产品消费。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品牌热销等活动,促进品牌农产品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嘉年华、美食荟、小吃节、品鉴会等形式多样的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策划品牌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以节促品,以节兴市。
加大品牌消费联动。发挥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合作,推出灵活通用的优惠政策,引导周边产供销企业深化合作,推进品牌农产品优进优供,热卖热销。推动城乡联动,促进农旅融合,鼓励依托特色资源和乡土文化,打造特色乡村品牌,推广优质特色产品。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品牌精品培育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引领带动农业品牌创新发展。抓好精品品牌培育工作,规范推选程序,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政策支持。培优精品品牌,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项目资金可结合实际向品牌主体倾斜。鼓励各地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品牌建设成果突出的组织和单位实施激励。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条件,扩大信贷规模,探索创设“品牌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品牌精品培育。
加大项目带动。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打造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重点县、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等要把品牌打造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扶持引导。
加强品牌保护。建立完善农业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冒牌套牌等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设,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规范有序发展。
《中国食品报》(2022年06月16日03版)
(责编:杨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