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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映烟火数千年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6/5/13 17:41:02

  食,承载着中华文明数千年的烟火记忆。从古至今,它串联起物质与精神、日常与礼仪、个人与家国,彰显出国人对温饱的祈愿、对时令的敬畏、对精神境界的追求,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甲骨文与小篆的“食”字 王莎 绘

字形生动 表朴素之愿

  “食”字历史悠久,在先秦典籍里已高频出现。商代,“食”字为甲骨文,被用于记录祭祀占卜中的食物供奉等。其字形生动地呈现出“津津有味地进餐”的场景:上面是一个朝下的“口”,下面为一个有脚的盛器,盛器内还有一横,表示装在盛器里的食物。部分甲骨文中,朝下的“口”与盛器之间还有两点,表“垂涎”之意。也有说法认为,甲骨文“食”字的上半部分为盛器的盖子。

  这一字形直观地反映出我国先民对食物丰足、生活温饱的朴素愿望。商周至战国时期,金文的“食”字开始出现在青铜器上。其承续甲骨文字形,笔画粗壮圆润,结构渐趋规整。

  新石器时代早期,我国先民已开始使用骨制的匕(即勺)进餐。《诗经·小雅·大东》中,以“有饛簋飧,有捄棘匕”描写周人饮食的奢华。其中,“有饛簋飧”为食物满溢的青铜礼器,象征物质丰足;“有捄棘匕”即精致的长而弯曲的棘木餐勺,象征礼仪完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书同文”政策,以秦文字为基础,结合六国文字的优点,创造了官方字体小篆。相比于甲骨文,小篆的“食”字上半部分变化不大,下半部分将盛器的脚部改为“匕”,表示持匕进餐。

  东汉的《说文解字》对“食”字的含义进行了解释:“食,一米也。从皀,亼声。或说亼皀也。凡食之属皆从食。”“一米也”即是说,“食”的本义是某种食物或粮食。“食”由“亼”与“皀”组成。饭、饼、饺、馍、饱、饿、餐、饮、饪、饷、饔、飧……与食物相关的字,大多以“食”为部首,构成庞大的“食”部字族。

含义丰富 显分量之重

  在我国古代,“食”字具有多重含义。其中最常见的,即是表饭食之意。《周礼》中记载了多种与“食”相关的官职。例如,“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的膳夫。周天子膳食类目繁多,其中“食”(在这里指主食)有6种谷物,“膳”(即菜肴)有6种牲畜的肉,“饮”(即饮品)有6种清酒,“羞”(即美味的食物)有120种,“珍”(即精美的食物)有8种,“酱”(即酱类调味品)有120瓮。其中的“120”并非实数,而是以夸张的数字象征调味品之完备。

  除膳夫外,《周礼》中还提到了“共王及后之六食”(这里的“食”指粮食)的饎人、“掌共外内朝穴食者之食”的犒人,以及掌管调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配方的食医等官职。

  由《周礼》的记载可见,“食”有时也单指粮食。《史记》中有云:“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这里的“食”即指粮食,意为粮食是人民生存最重要的保障。《尚书·周书·洪范》也记载,“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八曰师”,将“食”(即粮食生产)列于“八政”首位。这一系列记载表明,粮食安全自古便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此外,“食”在我国古代还作为动词使用,在“吃”这一基本含义之外,衍生出赖以为生之意,如“尊为公侯,食邑万户”;享受之意,如“居右,食嘉”;背弃之意,如“尔无不信,朕不食言”;采纳之意,如“贤圣不能正不食谏诤之君”。

典故众多 展文化之深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与“食”相关的典故数不胜数。其中,孔子提出的“不时不食”对我国饮食文化影响深刻。《论语》中记载了“八不食”原则,“不时不食”是其中之一,强调按照时令选择食材,体现出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思念家乡的“莼羹鲈脍”而辞官归乡的故事,即是“不时不食”的典型例证。传统民谚如“春吃芽,夏吃叶,秋吃果,冬吃根”“冬吃萝卜夏吃姜”“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等,也反映出我国百姓顺应自然、因时养生的智慧。

  《论语》中还有经典名句“君子谋道而不谋食”,意为君子谋求大道,不谋求衣食。其并非否定“食”的重要性,而是强调精神追求高于物质追求。我国传统思想既重视物质基础,将“食”列为“八政”之首,又追求“道”的精神升华。物质与精神辩证统一,反映出中国文化的智慧。

  此外,《论语》中还记载了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表现出儒家“安贫乐道”的思想。后“箪食瓢饮”成为我国士人的精神符号,唐代文学家刘禹锡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东晋诗人陶渊明的“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宋代文学家周敦颐的“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无不足则富贵贫贱处之一也”,皆是这一精神的体现与阐释。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也是与“食”相关的著名典故之一。其源自《礼记》,意为有廉耻的人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这一典故彰显出我国的气节文化——以“不食”对抗“嗟来”,以死亡捍卫尊严,以决绝彰显人格。其既肯定了“食”的重要性,也确立了“食”的伦理边界:食物可以救命,但不能收买灵魂;救济可以施行,但不能践踏尊严。

  商周之际,伯夷、叔齐反对武王伐纣,耻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东晋诗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隐;唐代诗人李白因权贵谗毁,被“赐金放还”,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些例证体现出“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精神的深远影响。

  从甲骨文中生动形象的进餐场景,到《尚书》里“八政”之首的庄严;从颜回“箪食瓢饮”的安贫乐道,到张翰“莼鲈之思”的故土深情;从“君子谋道而不谋食”的精神追求,到“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气节……食,从来不只是果腹之需,而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人格修养的镜鉴、家国情怀的根基,体 现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王莎)

 

《中国食品报》(2026年05月13日08版)

  ( 责编: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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