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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五步走”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4/12/19 9:26:54

本报记者  彭宗璐

  近年来,天津市聚焦重点农产品,狠抓药残治理,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

  实施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持续巩固豇豆治理成效,制定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通知》,在武清区下伍旗镇建立“豇豆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启动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制定印发《天津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聚焦大口黑鲈、鲫鱼等重点品种,强化建档立卡、技术培训、基层监管、带证上市,开展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开展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芹菜生产过程管控,严把产品采收上市关口。

天津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集中围绕国家规定的11个重点治理品种和天津地方特色8个品种,提出了“11+N”专项整治方案。3年来,天津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巡查检查出动人员23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万余家次,开展监督抽检16万余批次,发放宣传材料24万余份。同时,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2024年,天津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天津市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154项,完成并报批标准55项,全市累计现行农业地方标准305项。

  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健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农资生产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发挥宣传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常识;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活动,指导农户掌握辨识假劣农资知识,科学规范使用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提升行动  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收取、查验和保存行为,规范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上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工作意见》和《关于上市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要求的通知》,落实生产者、市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架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健全和加强监管、检测、执法3支队伍建设,建立“层层负责、上下互动、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覆盖全市”的市、区、镇(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级管理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信息档案。加快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广应用监管、执法、监测App系统,实现监管工作痕迹化、采集信息规范化、检查内容数字化。

 

  《中国食品报》(2024年12月19日03版)

  (责编:杨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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