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社中国安全食品网> 监管> 浏览文章
上海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小型餐饮店等免予现场核查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4/5/14 11:02:55

  本报讯  (记者 李杰明)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精神,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报告等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和完善。

  优化调整经营项目,激发市场活力。《办法》针对上海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首先,取消了二级目录许可项目,按照风险管控原则,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为进行标注。其次,支持食品经营者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允许食品经营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复选经营项目。此外,《办法》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衔接,简化了食品经营者申请的专业门槛,释放了食品经营项目,充分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

  聚焦民生关切,助力食品产业发展。《办法》回应民生关切,对专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的专区设置要求。同时,持续助力总部经济发展,固化了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鼓励新业态、新模式的迭代创新,优化了食品自动制售设备、船舶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支持新模式迭代发展。

  简化许可程序,提升申办效率。《办法》将企业的合理诉求作为优化提升许可效率的切入点。简化了许可申请材料,首次明确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餐饮店等免予现场核查,鼓励非现场审核方式,支持上海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图片、视频或实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远程核查,打破传统现场核查时空限制,实施不见面审批。

  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作为行政审批“高频”事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办法》修订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信息化建设。通过简化线上申请材料、强调线上申请材料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归档要求等措施,实现“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全流程办理,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办法》的出台,不仅规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管理,而且通过优化调整经营项目、简化许可程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激发了市场活力,助力了食品产业的发展,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市食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食品报》(2024年05月14日03版)

  (责编:袁国凤)


文章点评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