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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辣条标准让消费者和企业吃上定心丸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19/12/16 20:07:42

  今后辣条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了,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正式终结。

  辣条深受广大年轻人喜爱,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辣条销售规模达到了600亿元。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各省执行的辣条标准不同,存在南北之争。河南等省将辣条归属于“膨化食品类、糕点类”,可以在里面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添加剂;而湖北等省则将辣条归类为“调味面制品”,不能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这两种添加剂。

  这意味着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两种添加剂的辣条在河南属于合格食品,在当地生产、销售不违法;但如果运到湖北等地销售,就变成了不合格食品,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这给辣条生产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如2018年9月,原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均被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而卫龙则回应称,按照生产产在地河南省的标准,其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辣条标准,终结了这场辣条标准南北之争,也将逐渐纠正辣条市场混乱,让消费者和生产企业都吃了一颗定心丸。

  一方面,辣条是食品,本着对消费者健康负责的态度,制定标准宜严不宜宽。而且,标准严一点,要求高一点,更有利于辣条行业长远发展。按照更严格的标准统一辣条标准,倒逼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显然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另一方面,全国各地辣条生产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生产,可以避免发生因标准打架而出现在生产地合规在销售地不合规现象,更好地维护生产企业合法权益。

  当然,统一辣条标准只是规范辣条行业的第一步,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强化日常监管和抽检,扫除市场上不健康的“五毛辣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统一后的标准生产,确保标准尽快落实到位。(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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