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国凤)近日,农业农村部就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02号建议《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分级工作,以“四个农业”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建议》做出答复表示,我国已建成多品类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各地积极开展分级试点,创新评价模式,动态完善标准,推广智能分级技术并常态开展技术服务。强化财政保障,稳步推进品牌建设与产销对接,推动分级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我国已建成涵盖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品类的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现有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350余项。各地有序开展水果、肉牛等重点品类分级试点,创新“三方共评”等评价模式,同步推进多品类标准研制,并严格执行标准复审机制,持续优化标准内容。同时,各地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分级培育体系,推广智能化分级技术,基层技术培训与服务常态化开展。在政策保障方面,财政资金已统筹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及品质提升工作;品牌建设、产销对接工作稳步推进,现有品牌相关国家标准44项,全国“三品一标”农产品达8.6万个,分级农产品逐步实现优质优价,多地试点形成成熟可借鉴的工作模式。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从五方面持续推进工作:一是健全农产品全国统一分级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标准升级,细化品类规则,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构建国标引领、地方补充的标准格局;二是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加大科研投入,深化智能技术应用,完善基层技术服务;三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争取专项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及金融保险服务,降低主体经营成本;四是畅通产销链路,搭建对接平台,培育农产品品牌,引导形成优质优价的消费氛围;五是扩大分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分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中国食品报》(2026年08月18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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