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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凌龙山泉致病菌超标 永辉超市所售乌鸡兽药超标6倍
来源:中国网食品 2019/11/23 12:45:08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共19类食品285批次样品,其中14批次不合格,涉及微生物,兽药等指标。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宁县分公司销售的“鲜乌鸡”,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7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超标6倍。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

广安市广安区凌龙超市销售、标称广安市玉龙清泉饮用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凌龙山泉(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34,0,18,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泸县玉蟾街道唐氏桶装水经营部销售、标称泸县玉蟾纯净水厂生产的“玉蟾山泉天然饮用水(其他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18,20,22,12,1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华阳店销售、标称贺氏炒货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白味瓜子”,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1.7g/100g,标准规定不大于0.80g/100g。

西昌市吉利蛋糕厂生产的“瓜子酥(糕点)”,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0.3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康定市孟家干杂店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2.0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g/kg。

资阳市雁江区王良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3.16 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g/kg。

三台县北坝镇张四干杂店销售的“干龙竹笋”,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2.9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g/kg。

资阳市雁江区昌盛副食店销售的“干黄花”,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2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g/kg。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李芹销售、标称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200,260,180,290,24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饮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使用大肠杆菌超标的餐具易导致腹痛腹泻,肠道感染等。

珙县德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的“乌鱼”,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检验结果为5.6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国家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内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郫都区长青副食店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检验结果为0.0223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另有2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同一日期购进的散装“白酒”检出同样问题。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也有可能是原辅料及生产环节把关不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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