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抽检饮料、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91批次样品,发现饮料、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共4批次不合格产品。
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萍乡市安源发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津巧坊盐果子(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1.2g/kg,标准值为≤0.5 g/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0CFU/g,130000 CFU/g,140000 CFU/g,120000 CFU/g,150000 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M=10000。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芦溪县一康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一康®包装饮用水,余氯(游离氯)检出值为0.17mg/L,标准值为0.05mg/L。
瓶/桶装饮用水通常用氯消毒,主要起作用的是氯和水反应生成的次氯酸,次氯酸具有强氧化性,有杀菌消毒的作用,但次氯酸不稳定,易分解,所以水中余氯可以慢慢转化为次氯酸,起到长时间杀菌消毒的作用。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瓶/桶装饮用水中余氯的最大检出量为0.05 mg/L。
作为一种有效的杀菌消毒手段,饮用水中必须保持一定量的余氯,以确保其微生物指标安全。余氯带有难闻的气味,饮用水中少量的余氯剩余表示水中的致病微生物已经被有效杀灭。结合余氯实际检出值、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该不合格样品中的余氯含量对饮用者的健康风险较低。
江西月照峰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月照峰矿泉水,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04mg/L,标准值为≥0.20mg/L。
锶元素广泛存在在土壤、海水中,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防止动脉硬化,防止血栓形成的功能。根据《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锶在矿泉水中的界限指标≥0.20 mg/L。
湖口县鹏泰广场购物中心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40.5μg/kg,标准值为≤20μg/kg。
黄曲霉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学物质中致癌性最强的一种,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它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等食品,这些食品常用于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导致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