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继发 蒋俊伟)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四川省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
《措施》包括强化生猪基础产能保护临时救助机制落实、强化融资需求保障、加快规模养猪场确权登记、加大保险保障力度、开展猪肉储备调节、加强市场监管和引导、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和压实工作责任。
生猪保供稳价工作及成效将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的重要内容。
根据《措施》,在强化生猪基础产能保护临时救助机制落实方面,将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合理修订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指标,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各地最低保有量,或当全省生猪养殖严重亏损时,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立即研究制定临时调控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各级财政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在强化融资需求保障方面,《措施》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实质性加强生猪养殖信贷支持力度,把各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为重点,在企业增信、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不得随意断贷抽贷。
在加大保险保障力度方面,《措施》要求加强生猪养殖保险政策的宣传,提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等养殖场(户)政策性保险覆盖率,实现“愿保尽保”。鼓励养殖户主动购买必要的商业性生猪保险。支持各地自主自愿开展育肥猪价格保险,符合规定的纳入中省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要及时足额理赔,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在开展猪肉储备调节方面,《措施》按照《四川省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预案》的相关要求,紧密配合中央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及时开展省级猪肉收储及投放,积极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充分利用养殖、屠宰、加工等企业储备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商业储备力度。
《措施》指出,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引导。各级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依法依规适时采取提醒告诫、约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坚决打击捏造散布不实消息行为,引导养殖场(户)客观研判形势。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与养殖主体开展订单养殖,定期定价采购猪肉。在猪价过度下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猪肉或猪肉产品消费券,刺激猪肉消费。
《措施》强调,要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指导,加强降本增效技术培训,提高优良种猪利用效率和扩大生猪良种覆盖面,积极做好生猪生产降本增效工作。指导适时出栏,当育肥猪到达出栏标准时要及时出栏,不压栏、不惜售。充分挖掘地源性饲料原料资源,指导养殖户调整饲料配方、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优化饲喂方式、推广精准饲喂。及时淘汰生产性能较差的母猪,选留优质母猪增加产出效率,降低饲养成本。
《中国食品报》(2023年11月03日04版)
(责编:朱美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