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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科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激发活力的有力之举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1/11/18 10:56:43

本报记者 连 荷

  国家发改委近日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就营商环境评价、《“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情况作了介绍,并就粮食安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推动东北振兴等问题作出解答。她表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实践充分表明,科学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既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有效评估检验,也是激发改革活力、挖掘改革潜力、增强改革动力的有力之举。

牵头构建评价体系

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改善提升

  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牵头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6批次中国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参评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展至80个城市,并首次将18个国家级新区纳入评价范围,开展体现新区特点的营商环境评价,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孟玮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实践充分表明,科学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既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有效评估检验,也是激发改革活力、挖掘改革潜力、增强改革动力的有力之举。”

  近期,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总结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组织编写并公开出版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孟玮指出,《报告》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由点及面突破。作为系列报告的第二部,在首部报告基础上系统介绍了2018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发展脉络,以及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从探索建立、优化完善、到全面推开的发展历程,向社会多角度、全链条展示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和路线图。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宣传推介、总结提炼、研究论证,分批复制推广,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改善提升,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将从以下四方面,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一是以查缺补漏推动落实。营商环境评价不是“奖牌榜”而是“助推器”,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是各地区对自身营商环境的一次再检视、再反思。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各参评城市主动结合评价发现的短板不足,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切实解决企业关心、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难点、执行堵点、监管盲点、体制痛点。

  二是以制度创新固化成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提炼经验做法、巩固改革成果的有利契机。下一步,将更加注重总结提炼参评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实方面的成熟经验做法,推动将更多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措施。同时,推动参评城市更加关注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下大力气解决一批长期困扰企业和群众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出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持续贡献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

  三是以参评城市带动全局。营商环境评价的目的是鼓励参评城市主动探索、形成经验,进而带动全省、全国所有城市竞相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参评城市间加强互学互鉴,复制推广标杆城市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同时充分发挥好参评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所在区域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

  四是以开放高地引领改革。国家级新区作为各地重要的综合功能平台,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是所在省(市、区)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天然的政策高地优势。下一步,将推动参评国家级新区更好发挥开放高地的排头兵、先行者、示范区作用,激发“鲶鱼效应”,主动挖掘改革亮点,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为推动全国层面向纵深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秋粮丰收成定局

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大力抓好粮食生产,播种面积稳中有增,夏粮量质并增,秋粮收获接近尾声,全年粮食丰收已成定局。孟玮表示,从粮食生产看,总体向好。今年我国夏粮产量2916亿斤,增产59.3亿斤,其中早稻产量560亿斤,增产14.5亿斤。从秋粮生产看,虽然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受严重洪涝和干旱影响,秋粮有所减产,但其他粮食主产区大多实现增产,尤其是东北地区增产较多,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全国粮食产量将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为国内粮食市场供应奠定坚实基础。从粮食储备供应看,总量充足。政府储备规模稳中有增,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企业商品库存增加较多,小麦和稻谷商品库存均同比增加50%以上,防范风险能力有效增强;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5天及以上市场供应量。

  孟玮表示,为确保粮食安全稳定供应,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着力抓好4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打牢粮食生产基础。二是健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奖补力度,让农民种粮有钱挣、让主产区重农抓粮不吃亏。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三是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坚持分品种分区域施策,灵活安排政策性粮食投放,适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调控。指导中央和地方各级储备企业把握好轮换节奏,切实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四是开展重要农产品国际合作。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改善进口商品供给,推动国内市场供给优化。

做好“三篇大文章”

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是东北主要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东北亚地区极具潜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区域。孟玮表示,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促进辽宁振兴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高水平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关键举措,其意义可以概括为3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推动沿海6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培育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力源;二是有利于引领带动辽宁和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提升维护“五大安全”能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三是有利于加强与东北腹地良性互动,带动东北地区转身向海,更好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我国面向东北亚全面开放新前沿,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孟玮表示,目前,东北振兴仍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辽宁沿海经济带在体制机制、经济结构、开放合作、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与我国其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具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辽宁落实好《规划》有关任务,做好“三篇大文章”,也就是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中国食品报》(2021年11月18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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